第四十六章 每天上班前先抓个扒手再说-《天命执刀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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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沈棠指着人群中的几个大娘,说道:“看一下你们的包,有没有丢东西。”

    几个大娘闻言,连忙检查自己的包包。

    “啊!我的钱包不见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的手机也不见了!”

    “我的金项链也不见了,我准备拿去清洗的。”

    公交车上的其他人见状也纷纷检查自己身上,看看有没有丢东西。

    好在除了那几个被沈棠点名的人之外,再也没有人丢东西。

    “你们几个,跟我去派出所做个笔录,登记一下就可以领回自己的东西了。”

    当沈棠押着黄毛来到派出所,一众同事早就见怪不怪了。

    要是那一天沈棠上班不顺带抓个贼,反倒是有些不正常。

    审扒手和做笔录的事情就交给其他人了,这些都有专人来负责。

    沈棠感觉派出所似乎有些不一样了,刚才他踏进来的时候就发现了,好像又添新装备了。

    多了一辆sub的警车,和一辆黑色越野,这两辆车显然是新调来的。

    就在他疑惑的时候,肖海鹏走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跟我来,给你个惊喜!”

    沈棠疑惑的跟着肖海鹏来到那辆黑色越野跟前。

    这是一辆北汽40,肖海鹏拿出车钥匙,递给沈棠。

    “我的?”

    沈棠疑惑。

    肖海鹏点头,“你以为你这伤是白受的,这次院是白住的,按理说你这次的功劳远超一等功的,但距离特等功又差了一点儿。所以才给你评了个一等功。”

    “以咱赵扒皮的性格,会肯吃这亏!所以就从市里搞来这辆车,四驱的,公私两用。”

    肖鹏解释完后,就把钥匙塞到沈棠手中。

    车是登记在状元桥派出所名下,但沈棠拥有它的使用权,一直到他调离,这辆车都属于他。

    这福利,可以说是状元桥独一份了,就连赵汉学都没有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ps:接下来两章是写破案的情节,其实我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往破案方面写,写一些经典的案件。

    可能破案情节没有抓人那么爽,比较慢热,所以我打算试着写了两章,大家也试着看一下,要是觉得还行,后期就继续插入一些破案方面的情节。

    如果觉得不好看,后面就不写了,就一直写抓人情节。

    如果大家觉得破案情节不好看,可以直接跳过这两章。我也只是进行一个尝试,看看大家反应,大家可以在评论区留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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